关于做好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学院本科各班级: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相关学生的资助工作,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的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班级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各班级应将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列入院系助学工作范畴,对于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请各班级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及相关书面材料,对困难学生进行排序,集中讨论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中山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2013)》(见附件),并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448250759@qq.com(2012级),249613315@qq.com(2010级)、1245788058@qq.com(2011级)。将纸质版(需班长团支书在报送人处亲笔签名),交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四、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13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五、各班级应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奖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请各年级按通知要求,尊重关爱学生,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摸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数据。本数据库将作为2013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学费减免、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助学贷款等项目的评定提供依据。
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