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中环万代”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本科各班级:
根据合作单位的意见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拟于本学期3-4月开展2012年度“中环万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环万代”奖学金的评选
1、奖项设置、名额、金额及参评对象
“中环万代”奖学金包含“社会实践奖(集体或个人)”、“杰出服务奖(集体或个人)”及“学习进步奖(个人)三个奖项,奖励2012年度本科各学生组织或各年级同学中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专业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1)社会实践奖(集体或个人)
该奖项参评对象为2012年度内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研或环保、气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团队或个人。集体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3000.0元,个人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1500.0元。
获当年度 “中绿环保奖学金”的项目不重复参评;获评社会实践奖学金的项目也不得重复参评下一年度“中绿环保奖学金”。
2)杰出服务奖(集体或个人)
该奖项参评对象为2012年度内主动承担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学院、学校师生与社会各界,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团队或个人。学院团委、学生会、《环境之友》编辑部、学院天籁之音合唱团、各年级学生党支部、班委及团支部、学院志愿服务团队等以及在以上团队中或校一级组织中任职的个人,或以个人名义开展相应工作的均可申请。集体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个人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
3)学习进步奖(个人)
该奖项名额为12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参评对象为2012学年度内在各门功课的学习中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的各年级同学。一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 800元,三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400元。
已获得2011-2012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校及学院各类捐赠奖学金、单项奖励金的同学不能再参评此项奖学金。
2、评选程序
1)有意参评社会实践奖、杰出服务奖的团队或个人请于2013年4月1日(周一)前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交学院学工部陈诗诗老师处。学院将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评选时,申请者须向评委作现场陈述(约4分钟)并进行答辩(约1分钟)。
2)有意参评学习进步奖的同学请于2013年 4月3日(周三)前向班级提交个人申请与学习成绩进步百分比(学习成绩进步的百分比是根据该名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