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共青团中山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上报的学院代表候选人结果,11月28日推荐了17名代表候选人,经与校团委沟通,现需按照有关选举章程按我院团员总数1%的比例确定选举产生13名正式代表。
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山大学学籍本科生、研究生或中山大学在编教职员工;
(2)学生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中山大学的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即年龄没超过28周岁)的党员;
(3)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5)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
(6)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2、代表产生办法
推荐的正式代表中专职团干老师等额选举(即13名正式代表专职团干老师有4名),请各团支部尽快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共同讨论斟酌,认真对待,从下表中的13名学生代表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推荐最终9名学生正式代表(其中学生党员人数最多4个;少数民族团员代表至少有1名)。
将下表填写完整后于12月5日(周三)上午10点前交打印版到我办。学院汇总各支部结果将会公示确定名单,经院党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环境学院团代表选票
(注:13选9,不得多选和弃权,请在推荐的9个人名后对应的“推荐标志”栏打“√”,并填写实际得票数)
     年级           专业团支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职务  | 
			
			 类别  | 
			
			 推荐标志  | 
			
			 本支部实际投票数  | 
		
| 
			 赖海明  | 
			
			 男  | 
			
			 汉  | 
			
			 党员  | 
			
			    | 
			
			 04本科  | 
			
			    | 
			
			    | 
		
| 
			 张艳  | 
			
			 女  | 
			
			 汉  | 
			
			 团员  | 
			
			 院团委副书记  | 
			
			 05本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