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各学院、直属系:

2013届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书签订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是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事宜的协议文本,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须由学生本人现场签订,代签无效。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学生与经办银行各执一份。该确认书由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发放。

本次签约采用学生处统筹、各院系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由院系负责贷款工作的老师带队,督促贷款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学生,需向院系学工办请假,由院系汇总请假名单交送学生处助学贷款科,届时由学生本人亲自到经办银行办理

一、准备材料及相关说明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广州市中国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上的证件号码必须清晰)。

以上两项资料复印件需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及辅导员老师签名(或盖章)。

3)学生需准备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

本届贷款本科毕业生如取得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还贷(最长展期期限3年);取得外校读研资格的学生因不符合申请贷款展期的条件,须按原还款计划还款。

4)需要申请展期的学生须下载《展期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自行打印(一式三份),携带填好的资料到签订现场。

二、各校区具体安排

校区

时间

地点

北校区

520日(周一)上午9:30

北校区新教楼305

南校区

521日(周二)上午9:30

南校区文科楼108

东校区

5月22日(周三)上午9:30

东校区公共教学楼C201

 

联系人:赵斐         联系电话:39336469      邮箱:zhuxuedaikuan13@163.com

 

 

附件:展期申请书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